学院各本科生班级、全体本科生:
为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以及学校、学院2019-2020学年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会议精神,学院研究决定进行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要求
(一)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详见《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zzgl.whu.edu.cn/web/ArticleShow.asp?id=3769
(二)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3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详见《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zzgl.whu.edu.cn/web/ArticleShow.asp?id=3767
(三)校级专项奖学金
1、2019-2020学年曾宪梓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特别说明:我院评选“2018-2019学年曾宪梓奖学金(3名)”为2018级本科生游健新、何善平、张璐璐。
评选要求:具体要求单独通知;持续资助,考核:须获优秀学生奖学金;递补的需邮寄学生的申请材料。
2、2019-2020学年雷军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
有关条件: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申请表,详见《附件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3、2019-2020学年于刚·宋晓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
有关条件: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专业或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申请表,详见《附件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二、有关说明
(一)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同时进行,经学生自主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和申报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材料,评审确定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可提交专项奖学金申请,但最多可获得一项专项奖学金,并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三)2019-2020学年各专项奖学金必须要申报才有资格获评,符合有关要求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可在2020年10月14日(周三)上午10:00之前,将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院办213孙华东老师处,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simxsgz@163.com,逾期不候。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孙华东,电话68754461;邮箱simxsgz@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x (20.41 KB)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