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支部的建立
1、团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一般应由各团小组提出候选人,经支部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出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分工由支部讨论决定,也可直接选出支部书记和各委员,报团总支批准。
2、团支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各一人。
3、学生团支部内团小组的设立,根据具体情况定。团小组长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
二、团支部基本任务
1、根据团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支部实际,确定班级团支部的工作,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
2、对支委和团员进行《团章》学习和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学习,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团员同学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3、团日活动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应该充分认识建立团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落实此项工作作为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抓紧抓实,搞出成效。。
4、做好支部组织工作,建立和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执行团的记录,争取将更多地团员向党员发展。
5、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年度注册统计等工作。
6、认真做好支部社会实践、优秀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7、认真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团员工作,做好向系团总支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8、对整个团支部的工作全面负责,同各级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和帮助他们作好分管的工作。
9、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党和上级团支部的决议、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注意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工作小结。
10、注意了解团员青年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并经常向团委和班主任汇报工作。
11、经常对团员的基本知识教育,注意培养、帮助团员中的积极分子,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积极发展新团员。
12、提出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要求,并督促和指导团小组(即班级干部)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13、为团内表彰、批评和处分提供准确的学生意见。
14、按时缴纳团费并且团支部应将团费按月上交分团委。团支部应教育团员按期缴纳团费,逾期不交者,应予以批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者,按自动脱团处理。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
15、针对团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学习,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学习雷锋及社会实践活动
三、团支部生活
1、团支部要建立大会制度。对重大问题如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支部委员会成员变动、
2、“一先两优”(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员证年度注册、支委学期述职报告等都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支部可根据本支部的实际和上级团组织的布置。开展团的知识学习、形势和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传统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等。
4、团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支委会。(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