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年06月05日 19:2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育人功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3.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担任武汉大学校级或院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半年及以上,深受社员拥护和爱戴;

    4.熟悉学生社团情况,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且活动效果突出;

    5.校级学生社团推荐的人选须为在校团委登记注册的指导教师,院级学生社团推荐的人选须出具由学院(系)团委证明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材料;

    6.符合《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校、院两级学生社团管理机构或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符合《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为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注册会员,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符合《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程序及推荐名额分配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按照指导教师个人申请、学生社团推荐、教师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指导教师初审、申请人所在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在2022-2023学年度院系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中,荣获先进集体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4 人,其他参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在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评选中,排名前二十的学生社团每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4人,其余参评学生社团每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及总人数进行推荐。参评人员须认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指导教师初审、申请人所在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在2022-2023学年度院系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中,荣获先进集体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6人,其他参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4人;在2022-2023 学年度“武汉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评选中,排名前二十的学生社团每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7人,其余参评学生社团每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4人;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及总人数进行推荐。参评人员须认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四、有关要求

   1.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认定的学生社团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评优工作为契机,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积极性,广泛征求社团意见,以评促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

   3.各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应涵盖申请人所在单位、担任职务、任职时间、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无不及格情况、指导教师及推荐意见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各学生社团看附件1至附件6,申报材料2023年6月6日10点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1451394@qq.com,纸质版6月6日上午5点之前交至院办213办公室

   联系人: 哈老师 68754461

       孙华婧铃13765465481

 

附件:1.评选工作报告模板

     2.2022-2023学年社团评优情况汇总表

     3.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4.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5.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6.拟推荐人选公示模板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