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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12:47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 学年度“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 50%;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2022 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在“第二课堂”某一领域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2022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

1.“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包括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等环节,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3%。有意向报名的本科生请于6月2日17:00前通过《2022-2023学年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FRjd1lOQmVPb1Nz在线申报。

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包括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等环节,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5%。有意向报名的本科生请于6月2日17:00前通过《2022-2023学年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FJXUURTc3FFRVV0在线申报。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