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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22—2023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15:52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 50%;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2 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在“第二课堂”某一领域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2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

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学生组织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其中,各学院(培养单位)推荐比例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总人数的 1.5%。有意向报名的本科生请于5月26日零点前访问“二课平台”网址:https://ek.whu.edu.cn,进入“评奖评优”模块,选择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填写申报信息。

2.“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推荐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培养单位)学生总人数的 3%。有意向报名的本科生请于5月26日零点前访问“二课平台”网址:https://ek.whu.edu.cn,进入“评奖评优”模块,选择申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填写申报信息。

3.已获评 2022 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