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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 2023年05月18日 13:0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总结一学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中热心助人、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积极分子,不断推进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通知,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努力,成绩良好;

2.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 乐观进取,关爱同学,积极为同学服务;

4. 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或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评选程序

学院推荐。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连同学生骨干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说明在哪次心理危机干预事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起何种关键作用),于5月23日(周二)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院办213办公室尚锦龙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提交到邮箱simxsgz@163.com。经学院组织评审后提交推荐名单到学校。

学校评审。心理中心受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院系、学生社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选要求

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严格审核。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