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主要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学生会组织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我院拟于2023年5月召开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根据工作需要,启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代表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代表权利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代表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
结合我院实际,经校学生会、院党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00人。学代会代表由各年级、各专业以及主要学生社团本科生组成,其中,2022级30人,2021级20人,2020级16人,2019级16人,主要学生社团18人。名额分配表见《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情况》(附件1)。
四、代表的酝酿、上报及选举
1.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各班级、学生社团内部差额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名额应覆分配应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低于25%。各班级、学生社团组织全体同学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代表条件,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120%的差额要求,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确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
确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召开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
3.代表选举结果的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于5月18日12:00之前,由班长将电子版《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邮箱:simxdh2023@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XX级XX专业X班级_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或“xx学生社团_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本次学代会的基础。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要切实把代表选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2. 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要严肃纪律规矩,加强对代表选举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风清气正。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学生民主权利。对代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筹委会。
3.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努力实现学生全参与,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联系人:
尚锦龙:13476076432
苏雨菲:17700573059;石姝雅:15688375779
工作邮箱:simxdh2023@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