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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时间: 2023年05月08日 15:4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各本科班级、主要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学生会组织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我院拟于20235月召开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根据工作需要,启动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代表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代表权利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代表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

结合我院实际,经校学生会、院党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00人。学代会代表由各年级、各专业以及主要学生社团本科生组成,其中,202230人,202120人,202016人,201916人,主要学生社团18人。名额分配表见《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情况》(附件1)。

四、代表的酝酿、上报及选举

1.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各班级、学生社团内部差额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名额应覆分配应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低于25%。各班级、学生社团组织全体同学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代表条件,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120%的差额要求,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确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

确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召开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

3.代表选举结果的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于51812:00之前,由班长将电子版《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邮箱:simxdh2023@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XXXX专业X班级_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或“xx学生社团_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本次学代会的基础。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要切实把代表选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2. 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要严肃纪律规矩,加强对代表选举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风清气正。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学生民主权利。对代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筹委会。

3.各班级、主要学生社团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努力实现学生全参与,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联系人:

尚锦龙:13476076432

苏雨菲:17700573059;石姝雅:15688375779

工作邮箱:simxdh2023@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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