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度校级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要求
(一)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其他详见《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具体链接如下:
链接:http://xgb.whu.edu.cn/info/1083/7318.htm
(二)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2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4。
(三)其他校级专项奖学金
1.雷军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要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于刚·宋晓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专业或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3.毕马威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雷军奖学金、于刚·宋晓奖学金、毕马威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6《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二、工作要求
1.各校级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同时进行,经学生自主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和学生申报材料,评审确定名单。优秀学生奖学金初选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如有变动,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将相应调整。
2.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校级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可提交申请,但最多可获得一项校级专项奖学金,并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级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3.各校级专项奖学金,必须要申报才有资格获评。拟申报多项校级专项奖学金的,需填写附件《校级专项奖学金意申报情况统计表》,仅申报一项的同学不用填写。符合有关要求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2022年10月5日(周三)下午17:30之前,将申请材料(申请表+支撑材料+附件7《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统计表》,不需要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学院213办公室陈孝禹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附件7《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统计表》,不需要支撑材料)同步发送至simxsgz@163.com,逾期不候。所有材料注意排版,双面打印。
(四)后续其他校级专项奖学金,将根据学校通知,再行安排申报评选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孝禹
联系电话:027-68754461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