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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15:23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体本科生: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和《武汉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武大学工字〔2022〕34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硕博连读等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所有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本科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每生每年4500元、乙等每生每年3500元、丙等每生每年2500元。资助标准原则上与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等级相对应,甲等对应特困生、乙等对应困难生、丙等对应一般困难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本科生(资助名额以档案库数据为准)。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进入“智慧珞珈—应用中心—学生资助”(仅支持电脑端登录申请)选择申请2024—2025年度国家助学金,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初审。请提交申请后务必填写数据收集表https://f.wps.cn/g/cIWEcGnS/

(二)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在9月29日17:00前完成系统申请和数据表填写。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