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推荐武汉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候选人》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武汉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候选人的推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名额及标准
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
(三)其他
其他要求见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s://zzgl.whu.edu.cn/info/1019/15481.ht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名额及标准
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2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于2024年8月31日前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
(三)其他
其他要求见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s://zzgl.whu.edu.cn/info/1019/15501.htm
三、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
(一)名额及标准
各学院可最多推报1名本科生参与第一轮校级评审。雷军卓越奖学金:100000元/人,雷军腾飞奖学金:20000元/人。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5.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且本学年度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在校学习科研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其他
其他要求见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s://xgb.whu.edu.cn/info/1431/27631.htm
四、武汉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1)申报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
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五种能力”: 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五、奖学金工作要求
1.请有意申报以上奖学金的同学,填写《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雷军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并于9月29日17:00前提交到学院213办公室(刘光进老师收);
2.填表说明: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写;奖学金申请意愿处仅对本人可申请的奖学金进行排序,如:[ 1 ] 国家奖学金、[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3 ] 雷军奖学金、[ 4 ] 宝钢奖学金;每人最多可获得一项校级专项奖学金;
3.以上校级专项奖学金,经学生自主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和学生申报材料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4.武汉大学宝钢奖学金(港澳台学生)仅面向港澳台学生申报;
5.各校级专项奖学金,原则上要申报才有资格获评。拟申报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所有材料注意用语规范,版面整洁,双面打印。
6.后续其他校级专项奖学金,将根据学校通知,再行安排申报评选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孝禹 刘光进
联系电话:027-68754461
特此通知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