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育人功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1.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2.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院团委社团管理部或院学生社团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任职时间达一年。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符合《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二)“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为院学生社团注册会员,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符合《关于全面落实<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1.自主申报。填写《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一)、《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附件二)、《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评优信息汇总表》(附件三由院学生社团管理部汇总),于2024年7月10日8点之前将所有附件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2021301041019@whu.edu.cn,文件名:评选名称+姓名。
2.集中评审。院团委对各社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原则上不超过社团总数的25%,评选出本年度优秀学生社团。
四、有关要求
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积极申报,并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工作总结,提升社团管理和建设水平。注意按时间要求提交评比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李洪义 18583121597 哈老师 68754461
附件:
1.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2.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3.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评优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