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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15:4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校团委分配指标、学院讨论确定,我院本科生可申报“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3人,“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27人。

、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专业50%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3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3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

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所在学院初审、申请人所在学生组织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员须通过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

2.“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员须通过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

3.已获评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五、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程序

1.进入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

1通过武汉大学未来网右上方二课平台跳转进入

2直接访问二课平台网址:https://ek.whu.edu.cn

2.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二课平台进入评奖评优模块,选择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3.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者需在5131730分前填写申报基本信息,输入班级负责人班长学号,及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无不及格情况、成绩排名。班级负责人需在51412时前填写班级意见。

4.参评“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者需在5131730分前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及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无不及格情况。

5.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同学需提交证明附件。

(二)学院审核公示

1.学院审核全部参评学生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无不及格情况、成绩排名。

2.学院在审核完成后二课平台直接生成公示链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平台设置链接生成后不可撤回、不可继续修改,学院不可继续审核

(三)其他事项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由该组织评优工作负责人审核,组织主管单位进行公示;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由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尚锦龙  赵嘉乐  李梦垚

联系电话:027-68754461

联系邮箱:simxsgz@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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