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校团委分配指标、学院讨论确定,我院本科生可申报“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3人,“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27人。
三、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专业前50%;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3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3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
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所在学院初审、申请人所在学生组织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员须通过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
2.“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员须通过“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
3.已获评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五、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程序
1.进入“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
(1)通过“武汉大学未来网”右上方“二课平台”跳转进入;
(2)直接访问“二课平台”网址:https://ek.whu.edu.cn。
2.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二课平台,进入“评奖评优”模块,选择申请“优秀学生干部”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3.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者需在5月13日17时30分前填写申报基本信息,输入班级负责人(班长)学号,及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无不及格情况、成绩排名。班级负责人需在5月14日12时前填写班级意见。
4.参评“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者需在5月13日17时30分前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及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无不及格情况。
5.参评“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同学需提交证明附件。
(二)学院审核公示
1.学院将审核全部参评学生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无不及格情况、成绩排名。
2.学院在审核完成后由“二课平台”直接生成公示链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平台设置链接生成后将不可撤回、不可继续修改,学院不可继续审核。
(三)其他事项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由该组织评优工作负责人审核,组织主管单位进行公示;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由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尚锦龙 赵嘉乐 李梦垚
联系电话:027-68754461
联系邮箱:simxsgz@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