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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级初赛的通知
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09:50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各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通知精神,现将我院“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参赛作品类别

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下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大类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金银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 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

3.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

参赛团队需根据项目情况准备项目计划书、PPT(20页以内,同时提交PPT和PDF格式),填写《武汉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 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武汉大学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团队成员和指导老师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24年3月25日23:59前】将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项目名称_负责人姓名_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xinxiaoguanxxsjzx@163.com】,逾期不候。

四、其他事项

1、第十二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级初赛现场答辩将于3月31日前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团队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着手准备答辩资料。

2、请各参赛团队加入院“自强杯”官方通知QQ群(群号:317483637),更多事项将于群内通知。

联系人:信息管理学院团委科创实践中心 杨卓欢 13016351061

    信息管理学院团委科创实践中心 马逸茹 13011255872


共青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