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22:29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各本科班级,全体本科生:

为引导全院同学进一步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推动2023年“安全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学院决定开展“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先进集体:本科生班级,评选比例1/3以内;

2.先进个人:学生会分管主席团成员、生活权益部成员、各班级生活委员,评选比例1/3以内。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组织计划实施好。规范召开“安全教育月”活动专项工作会议,分工明确,工作方案落实到位,措施有力,效果良好;

(2)配合传达落实好。积极传达学校、学院“安全教育月”活动通知和工作安排,班级同学参与积极;

(3)安全教育学习好。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主动学习安全知识,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覆盖完成;

(4)特色活动开展好。以国家安全宣传、防诈骗宣传、电动车安全宣传、防溺水宣传、实验室及寝室安全宣传、艾滋病防治宣传、禁毒宣传、消防安全宣传、保密安全宣传、网络安全宣传、疫情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教育和寝室建设活动,形式新颖、覆盖面广;

(5)扎实推进成效好。班级同学踊跃参加学院第九届“寝室文化节”、安全教育知识竞赛、珞珈寻宝和学校、学院2023年“文明寝室”创建等活动,成绩突出。

2.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评选采取班级自评和学院评审两个环节。

(1)班级自评:符合条件、参与申报的各班级,于12月3日(周日)晚22:00之前,将《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评分表》(附件1)和《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xgxshsqb@163.com,邮件统一以【年级+班级+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评比材料】命名,逾期不候。

(2)学院评审:结合各班级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提交的总结申报材料,学院进行评审,确定学院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名单。

(二)先进个人评选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履职尽责,在同学当中能够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

(2)品学兼优,当年未受到过处分,当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关心关爱同学,积极营造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同学认可度高。

(4)能够认真落实学院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5)如下情况,同等情况下优先:

所在班级当年获得学院“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或所在寝室获得本年学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标兵”、本年学院“月度文明寝室”至少1次;

履职尽责,卓有成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广受好评。

2.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有意向参评的同学,于12月3日(周日)晚22:00前,将《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发送xgxshsqb@163.com,邮件统一以【姓名+职务+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个人评比材料】命名,逾期不候。

3. 评选标准(见下表)

履职情况评分

表彰情况(最多15分)

5~10分

月度文明寝室

2分/次

1.详实度:是否全面

2.真实性:与材料是否符合

3.含金量:是否可以展现工作表现

年度文明寝室

5分/次

标兵寝室

10分/次

生权相关竞赛参与获奖情况

1/2/3/5

优秀寝室长推荐

5分/次

三个部分权重

2:5:3

注:三个部分分别为

所在班级先进集体评分、履职情况评分、表彰评分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以评促建。希望学生会、各班级借评选契机扎实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月”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安全教育成效。

2.规范程序,严格标准。2023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必须要申报才有评选资格,学院将综合相关工作实绩开展评选活动。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联系人:

办公室电话:027-68754461

李梦垚QQ:1459949040,电话:17796641580

乔 艳QQ:1440377737,电话:15319674283

工作邮箱:xgxshsqb@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