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条例》(武大学字[2016]58号)(附件3)的文件规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学费减免为政策性减免,减免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2.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办理了助学贷款;
3.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单亲、双下岗特别困难的家庭,或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期间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二、学费减免名额
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比例,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学费减免程序
1.有意向申报且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在12月8日(周三)17:00之前,提交纸质版《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给院办213尚锦龙老师,并提供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同时将《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和《2021年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simxsgz@163.com,逾期不候。
2. 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并对学生材料进行初审;经学院审核后,将报送学生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核查学生申请材料,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联系人:尚锦龙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461
联系邮箱:simxsgz@163.com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