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全体团员:
根据校团委《关于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现将我院关于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奋斗精神,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至12月。
四、参加范围
全院全体共青团员(含2021年新发展团员)。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六、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②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
④《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
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⑥《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会前学习应均衡开展,11月底前完成。
(二)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单位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分团委(团总支)负责人到会指导。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 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七、实施要求
1.分类指导。各团支部可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线上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专、挂职团干部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严格要求。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3.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4.做好记录。2021年12月31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联系人:江天心 张乔伊
联系邮箱:xgtwzzb@yeah.net
特此通知
关于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附件
共青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