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本科班级,全体本科生:
为引导全院同学进一步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推动2021年“安全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学院决定自今年起,在“安全教育月”举办期间集中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先进集体:本科生班级,评选比例1/3以内;
2.先进个人:学生会分管主席团成员、生活权益部成员、各班级生活委员,评选比例1/3以内。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组织计划实施好。规范召开“安全教育月”活动专项工作会议,分工明确,工作方案落实到位,措施有力,效果良好;
(2)配合传达落实好。积极传达学校、学院“安全教育月”活动通知和工作安排,班级同学参与积极;
(3)安全教育学习好。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主动学习安全知识,“电动车安全骑行承诺书”等工作全覆盖完成;
(4)特色活动开展好。以国家安全宣传、防诈骗宣传、电动车安全宣传、防溺水宣传、实验室及寝室安全宣传、艾滋病防治宣传、禁毒宣传、消防安全宣传、保密安全宣传、网络安全宣传、疫情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教育和寝室建设活动,形式新颖、覆盖面广;
(5)扎实推进成效好。班级同学踊跃参加学院第七届“寝室文化节”、消防知识竞赛和学校、学院2021年“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成绩突出。
2.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评选采取班级自评和学院评审两个环节。
(1)班级自评:符合条件、参与申报的各班级,于12月1日(周三)晚23:00之前,将《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评分表》(附件1)和《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发送至xgxshsqb@163.com,逾期不候。
(2)学院评审:结合各班级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提交的总结申报材料,学院进行评审,确定学院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名单。
(二)先进个人评选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履职尽责,在同学当中能够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
(2)品学兼优,当年未受到过处分,当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关心关爱同学,积极营造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同学认可度高。
(4)能够认真落实学院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5)如下情况,同等情况下优先:
所在班级当年获得学院“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或所在寝室获得当年学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标兵”、学院“月度文明寝室”至少1次;
履职尽责,卓有成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广受好评。
2.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有意向参评的同学,于12月1日(周三)晚23:00前,将《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发送至xgxshsqb@163.com,逾期不候。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以评促建。希望学生会、各班级借评选契机扎实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月”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安全教育成效。
2.规范程序,严格标准。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必须要申报才有评选资格,学院将综合相关工作实绩开展评选活动。
未尽事宜,请咨询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联系人:
孙华东老师 QQ:68754461
徐浩洋 QQ:1879883957,电话:13009979875
杨云鹤 QQ:2593103626,电话:15623229159
工作邮箱:xgxshsqb@163.com
附件1: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评分表
附件2: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安全教育月”先进个人审批表
特此通知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