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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的通知
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11:41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的通知》,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校共评选36名,其中,一等奖12名,10000/人,二等奖24名,8000/人。

二、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评选年度未受到纪律处分;

2.申报学生在评选年度原则上应能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附加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

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优秀,总成绩绩点达到3.5分及以上。

需提交的材料:学院盖章的成绩单;至少由3名其在读期间的授课教师签名的证明其自学能力的推荐信。

2.具有较强的质疑能力:对教学内容和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且持之有据者。

需提交的材料:对某一个或某些教学内容及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的报告;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质疑报告的合理性的客观评价。

3.具有独立研究的能力:凡是在教师指导下,能够独立地提出研究课题,且能付诸实践者。

需提交的材料:自己独立提出的课题研究报告;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课题研究报告的原创性和实践性的客观评价。

4.拥有原创性成果:凡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上进行积极探索,且做出了原创性成果者。

需提交的材料:自己原创性成果的复印件或能证明自己原创性成果的文件、实物等(如果是论文,则需同时复印该论文所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对于专著,需要提供样书。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同时提供获奖情况、社会反响情况、被引用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创造发明,则可提供详细的创造发明报告书或实物;如果是某种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活动,则需提供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终期报告)

5.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社会调查并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且对有关部门有实用价值或被采用者。

需要提交的材料:研究报告样本;能够证明该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对其有实用价值的相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1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必须要申报才有资格获评。符合本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见附件1),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办213)提出申请(所有申报者另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一份本人的创造性学习详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者开展创造性学习的过程以及取得的成绩等;附加条件中任意三条的证明材料),20211022日(周五)上午1000之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院办213孙华东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附件1)和《“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simxsgz@163.com,逾期不候。

2、学院将根据有关要求初评确定不超过4人的推荐名单,学校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是校级专项奖,不可与2020-2021学年度其他类型专项奖兼得。

4、未尽事宜,详见学校《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的通知》(链接:http://xgb.whu.edu.cn/info/1074/6230.htm);或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8754461;邮箱simxsgz@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

附件2:“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学生汇总表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