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培养单位参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自觉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请申请的同学将相关学生的申请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2021年10月16日下午五点前,先交所有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94947953@qq.com,文件名:港澳台奖学金+年级+姓名。2021年10月18日上午八点将所有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213办公室哈老师处。
联系人:信管院学工办 哈老师 68754461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
4.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