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现将2020-2021学年度校级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要求
(一)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4)。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详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zzgl.whu.edu.cn/web/ArticleShow.asp?id=3909
(二)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29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详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zzgl.whu.edu.cn/web/ArticleShow.asp?id=3910
(三)其他校级专项奖学金
1、雷军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要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申请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2、于刚·宋晓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专业或年级前15%;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申请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3、毕马威奖学金,学校核定我院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申请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二、工作要求
(一)各校级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同时进行,经学生自主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和学生申报材料,评审确定名单;
(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校级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可提交申请,但最多可获得一项校级专项奖学金,并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级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三)各校级专项奖学金,必须要申报才有资格获评。符合有关要求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务必要在2021年9月30日(周四)下午16:00之前,按学校要求,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院办213孙华东老师处,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发送至simxsgz@163.com,逾期不候。
(四)未尽事宜,可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孙华东,电话68754461;邮箱simxsgz@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