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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20—2021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 2021年06月02日 19:1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全院学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5.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0年体测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前50%

三、评选比例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

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8%,其中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4%(含校级)。已被评为2020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校级评选。

四、工作程序

此次评选按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校级先进的同学除填写《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外,还应填写校级申报表。校、院两级获评人选由学院统筹评审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66日(周日)1800之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发送至simyjs@163.com,本科生发送至simxsgz@163.com

纸质版材料于67日(周一)1200之前,研究生交至学院216办公室,本科生交至学院21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4.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5.申报名单汇总表

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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