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院“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5.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0年体测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前50%。
三、评选比例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
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8%,其中“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4%(含校级)。已被评为2020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校级评选。
四、工作程序
此次评选按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校级先进的同学除填写《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外,还应填写校级申报表。校、院两级获评人选由学院统筹评审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6月6日(周日)18:00之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发送至simyjs@163.com,本科生发送至simxsgz@163.com。
纸质版材料于6月7日(周一)12:00之前,研究生交至学院216办公室,本科生交至学院21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4.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5.申报名单汇总表
信息管理学院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