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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21年04月26日 17:25   来源: 武汉大学官网   作者:转载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举办武汉大学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培育遴选项目参加湖北省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教育部另行发布)。

国际赛道(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组织机构

大赛由校团委牵头主办,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共同参与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党委副书记屈文谦任主任,本科生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团委负责人、大赛总教练任副主任,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国际交流部、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国际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大赛成立教练团队,协助组织单位做好大赛的组织、培训和指导工作。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1年4月至5月)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网上报名需准备项目商业计划书和PPT,并合成一份PDF文件(其中PPT在前,商业计划书在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 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与系统报名同步,参赛团队需将项目商业计划书和PPT上交至负责人所在院系,院系汇总参赛团队信息后填写《武汉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系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5月24日前交至校团委1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hudccxcy@163.com。

(二)校级比赛(2021年5月至7月)

学校初赛采取多轮赛制,择优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对学校初赛遴选出的优秀团队进行指导、优化,参加省赛和国赛。如有特别优秀的项目,经评审专家一致认可,可直推参加省级复赛。

八、条件保障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给予保障和激励,设立大赛专项经费,用于筹备和组织大赛,给予参赛团队经费支持、给予获奖团队物质奖励、给予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人员绩效奖励;对做出贡献的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团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将各单位参赛团队数量和获奖情况纳入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评估和共青团工作的年度考核。

九、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协同做好学校初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3.提供支持。各参赛单位应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为大赛选送优秀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各参赛单位参加大赛的学生人数应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申报大赛的项目数应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3.3%(即每100名学生应推荐3.3项)。

4.疫情防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十、联系方式

大赛联系人:

校团委韩 琦,联系电话:68772076、13437141680;

校团委吕龙飞,联系电话:68772396、15072394856;

武汉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赛 QQ群:863432963。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武汉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系参赛项目汇总表

武汉大学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