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高自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二)“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且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指标
已被评为2018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或被推荐为2018-2019学年“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今年,我院共评选“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63人,“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89人,名单见下表。
表 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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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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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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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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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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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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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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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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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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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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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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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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