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学生会、社团等部长级)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且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比例
由各学院(系、培养单位)组织评选的“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及“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本单位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已被评为2018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信息管理学院各年级可获评人数如下:
2015级 优秀学生干部3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5人
2016级 优秀学生干部3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5人
2017级 优秀学生干部3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5人
2018级 优秀学生干部3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5人
共计 优秀学生干部12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20人
四、工作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及“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系、培养单位)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须认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或《“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评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按照校级学生组织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系、培养单位)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评选结果不占学院(系、培养单位)的评选指标。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2),以支部为单位,5月23日(周四)晚19:00-21:00将盖章纸质版报送信息管理学院院办210办公室。并以支部为单位将电子版于5月23日(周四)晚22:00前发送至分团委组织部公邮xinxiaoguanzzb@163.com,附件命名为【XX团支部】
联 系 人:崔瀛
联系电话:15827274001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附件1: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docx (15.14 KB)
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x (15.27 KB)
共青团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