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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的通知
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14:21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学院各本科生班级、全体本科生: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学院研究决定评选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评选条件

(一)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名推荐。我院本科生人数为1000人以下,限报2位,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级小鬼,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貌,诚实守信。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学年度获得丙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

2)评选学年度内基本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均位列参评班级前 50%

3、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 10%,并获得甲等或等同于甲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二、有关说明

1、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必须要申报才有资格获评,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附件1),向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于20191011日(周五)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院办213,并将电子版《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simxsgz@163.com,逾期不候。

2、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将根据相关要求和申报材料,评审确定2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名单,并按推荐顺序报送学校,由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3、未尽事宜,请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8754461;邮箱simxsgz@163.com

特此通知

1: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1: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docx (15.00 KB)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