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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 2019年09月07日 11:53   来源:   作者:编辑/曹芊姿   点击量:

全院各本科生班级: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8]36号,2018年9月17日颁布)、《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籍本科生

  二、时间跨度

  各测评指标计分项目,限于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含重修-两类的必修课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各项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合格。

  5、评选年度获得丙等及其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

  2、评选年度内基本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均位列参评班级前50%。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10%,并获得甲等或等同于甲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五、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每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3%;三好学生每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由学院推荐候选人参与学校测评。

  六、评选程序

  1、在本通知下达后,各班级要组建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注:2018级,以整个年级为测评单位),填写附件2(测评小组成员名单),并在班内公开。

  2、参评人按照个人真实信息,如实填写附件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班级测评小组,上交时间各班级测评小组自定。

  3、各班级测评小组,严格按照《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见附件1),进行集中评议和核查,将F1(基本素质评分)、F2(课程学习成绩评分)2项(见附件3)评议核查、公示无异议,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到《附件4:班级测评工作总结表》后,于9月11日11:30前,《附件4:班级测评工作总结表》纸质版复印件(1份),提交到院办213。

  4、各班级测评小组,严格按照《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见附件1),进行集中后续“实践与创新能力评分F3”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名单在班级公示3日后,如无异议,按照评议结果填写附件4(班级测评工作总结表),并于9月19日上午11:30前,将附件4的电子版发至simxsgz@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年级专业测评工作总结表”,并将附件2、附件3(含:支撑材料)和附件4纸质版,提交到院办213。

  5、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的名单,将在学院奖学金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各班测评小组成绩及材料后,另行公示。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信息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doc (107.50 KB)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2:本科生奖学金测评小组成员名单.docx (14.37 KB)

文件类型: .doc 附件3:个人综合测评表.doc (44.50 KB)

文件类型: .doc 附件4:班级测评工作总结表.doc (46.00 KB)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