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学生社团:
根据院团委《关于在学生社团中开展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社团报送了成立功能型团支部的申请,经学院团委审核,同意各社团成立功能型团支部,现将后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流程
1.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1)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应由主席团(理事会、责任小组)中的共青团员、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担任。
(2)支部可按照团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团小组。
2.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的一般程序
(1)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召开全员大会,传达学院团委批复意见,对团员进行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和报名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2)召开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召开全体团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可由社团负责人主持,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成员。
(3)确定支委分工。新当选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确定分工及年度支部工作计划。
(4)报送选举结果。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向全体团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并将选举结果报送院团委。
详细程序见附件1。
二、完成时间
12月27日前
三、相关要求
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前请仔细阅读《成立社团新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附件1),按照团支部成立的工作程序推进工作,并根据选举结果填写《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书》(附件2)、《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信息汇总表》(附件3)。上述材料纸质版于12月27日前提交至院团委(院办2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5222840669@163.com。
特此通知
院团委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1. 成立社团新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2. 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书
3.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信息汇总表
附件1:成立社团新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docx (2.10 MB)
附件2: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书.docx (2.07 MB)
附件3: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信息汇总表.docx (2.05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