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1、已被评为2019 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由各学院(系、培养单位)组织评选的“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及“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本单位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我院名额见下表:
表1 信息管理学院“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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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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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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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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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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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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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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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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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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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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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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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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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及“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参评人须认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或《“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每位参评人可同时申报“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但最多仅能获评1项。
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评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按照校级学生组织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系、培养单位)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评选结果不占学院(系、培养单位)的评选指标。
五、有关要求
(一)各班级要成立评审小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位本科生班长,于5月17日(周日)下午17: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将班级《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见附件)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院分团委组织部公邮:xinxiaoguanzzb@163.com,附件统一命名:“XX年级XX专业+校级优干、积极分子申报材料”;
(三)各位研究生班长,于5月17日(周日)下午17: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将班级《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见附件2)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imyjs@163.com,附件统一命名:“XX年级XX专业+院级优干、积极分子申报材料”。
附件: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 (20.63 KB)
联系人: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陈孝禹,崔瀛
联系电话:15827274001
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雷婷,权谦
联系电话:18193294619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团委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