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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年11月11日 17:50   来源: 组织部   作者:   点击量:

  各团支部、全体团员: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0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团支部通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不断增强组织力。

  二、工作时间

  2020年11月-12月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即我院本科生2017级、2018级团支部,非新生硕博研究生团支部。

  四、评级标准

  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五、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1月15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填写《武汉大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分数统计表》(见附件1),完成自评定级,上交到学院团委组织部指定邮箱,并同步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自评。自评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具体评价内容可参照《武汉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复核认定

  11月30日前,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自评结果,对团支部上交的《武汉大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分数统计表》进行复核认定。复核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手册》)、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六、工作机制

  1.分级负责。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评议考核。“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3.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学院团委将给予合理激励;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可申报“武汉大学优秀团支部”、5星级团支部方可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确保通知到位、部署到位。

  2.督促落实,及时报送材料各支部应在11月15日前填写相关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 系 人:何善平 罗楚南

  联系电话:15364436938 18986056811

  联系邮箱:xgtwzzb@yeah.net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1110

 文件类型: .xlsx 附件1:工作表 在 C Users 31917 Documents Tencent Files 3191729619 FileRecv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xlsx (12.83 KB)

文件类型: .xlsx 附件2:工作表 在 C Users 31917 Documents tencent files 3191729619 filerecv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xlsx (10.55 KB)

文件类型: .pdf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 (2).pdf (1.14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