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高自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一年来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3.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指标
我院此次共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54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为90人。
四、工作程序
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
五、有关要求
参评人请下载《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并认真填写表格,于6月25日24:00前交至 xinxiaoguanzzb@163.com
联 系 人:徐雅晖
联系电话:17740672919
特此通知
附件:1. 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32.50 KB)
2. 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信息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doc (32.50 KB)
共青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