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各学生社团: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评优,现将申报“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1.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2.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在校、院两级学生社团管理机构(部门)或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担任负责人半年及以上,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符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社团评优的相关要求。
(二)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为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注册会员,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符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社团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名额、程序及时间
1.本次评选将采取个人申报、院团委评定的方式进行,共产生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1人,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3人。
2.即日起至6月15日17:30,有意向申报的个人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13),电子版发送到635984281@qq.com。
3.材料收集结束后,院团委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确定2017-2018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人选,上报校团委。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评优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
2.各级学生社团要切实保证社团评优工作的严肃性,严格依照评比条件,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积极性,广泛征求社团意见,以评促建。
联系方式:027-68754461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docx (25.65 KB)
2.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附件2《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docx (17.84 KB)
共青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