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的通知
全院本科生:
本学期期末考试与高考、英语四六级考试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公平考试环境,增强学生诚信意识,避免考试违纪现象发生,学院要求全院各个班级召开关于“诚信考试”的主题班会,相关要求如下:
对象:13—16级全体学生
时间:16周—17周周五
具体要求:
1. 根据《武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修订)》(2015年10月12日颁发)第8条规定,在学期间,因考试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请班班长参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23条,了解有关规定,开展主题班会,强调考风考纪。
2. 请各班班长于17周周五(6月16日)晚22:00前将主题班会照片及ppt上交至秘书处。
信管院学生会秘书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