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条例所称候选人指: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且无挂科现象的入党申请人。
2.各项得分均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文件名称需要改为相应的考核项目的名称。
3.各党、团支部及候选人需实事求是地填写测评表,如发现恶意作假行为,党、团支部相应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入党申请人取消推优资格。
1.班级团支部差额投票选举(A分,共50分)
候选人所在的班级团支部对本支部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支部所有成员进行差额投票选举,根据票数进行排名。
得分=![]()
2.团支部意见(B 分,共 20 分)
候选人所在的班级团支部对本支部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班团委进行差额投票选举,根据票数进行排名。
最终得分为:本支部候选人排名前20%,20分;前60%,18分;前80%,15分;前90%,12分;其余为10分。
班团委可以依据以下项目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1)学习成绩;
(2)志愿服务;
(3)组织能力(社会工作及社团任职);
权重如下表自上而下由重到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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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及社团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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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支书、学委(现任或曾任半年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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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班团委(现任或曾任半年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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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其他职务;学生会部委 |
说明:社会工作以及社团任职虚为现任或曾任职超过半年以上方可算数,且要出具曾任职务需出具相关证明,可叠加。
(4)班团活动;
班团委依据候选人在班团集体活动中的表现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
(5)文体特长;
可依据参加院级及以上文艺、体育等活动获奖情况,按照“先校级后院级、先获奖后参与、活动组织不可忘”的原则进行综合测评,即,校级奖项高于院级奖项,获奖候选人高于参与项目而未获奖候选人,不可忽视活动组织者。
(6)创新学科拓展能力;
如在一般期刊或院报等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承担科研项目等创造性科技活动,参加暑期实践,参加校、院级各种知识、技能竞赛获奖等。
3.分团委组织部意见(C 分,共10分)
培养人在分团委组织部组织的团课中获得“优秀学员”者得10分,仅参加团课培训者得5分。
4.党支部意见(D 分,共20分)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支书支委在详细了解了候选人情况后,根据平时表现进行给分。主要考察内容包括:在入党期间参与党支部活动积极程度以及入党意愿的强烈程度,入党动机的存粹度、忠诚度,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等。支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评价。
5.违纪处理
入党申请人违纪处理参照《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规则制度汇编》。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考核测评最终得分为Score=A+B+C+D,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高者为优,每年度确定培养的入党申请人将以此测评分数为重要参考依据进行选拔。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党务部
2018年3月
团组织推优入党选拔测评表.docx (17.09 KB)